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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新绛县委组织部关于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5-21 16:54:54 点击量:

    各基层党(工)委、县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全面提升我县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根据晋组通字〔2015〕19号《关于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通知》精神和运组通字〔2015〕14号《关于做好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今年4月开始,对全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把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作为首要任务,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薄弱村”“城中村”“信访村”带头人队伍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从组织设置、服务功能、队伍建设、基本制度、基础工作等五个方面下大气力集中整顿,达到党组织班子配齐配强、能够组织带领党员正常开展活动、努力做好服务群众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具体目标要求如下:

    (一)农村党组织

    1、组织设置。建立健全治安保卫、人民调解、经济管理、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红白理事机构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村级配套组织。要延伸组织设置,在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农村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在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建立党小组。

    2、服务功能。一要明确服务职责,能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整治农村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二要完善服务平台,建设功能齐全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村级文体广场、便民服务中心、农家书屋、村级医务室、农资超市等,能满足党员群众的日常需求;三要规范服务项目,积极为村民提供代办相关证件和行政审批手续、方便生产生活、关爱弱势群体、调解矛盾纠纷等方面服务;四要搭建服务载体,认真落实新农合、新农保等惠民政策,定期开展“两代表一委员”密切联系群众、党代表工作站建设、新风塑民、移风易俗、群众文体等活动;五要健全服务机制,建立村干部轮流值班和包组联户制度,定期走访和帮扶困难党员等。

    3、队伍建设。村“两委”班子健全;建有农村后备干部队伍,且不少于3名;定期对农村“两委”干部进行教育培训,农村“两委”主干培训时间每年不少3天,其他农村“两委”干部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天。强化党员队伍的发展教育管理,每年至少培养3名入党积极分子,每两年至少有1名发展对象;每年对农村党员进行不少于24学时的教育培训;开展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以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党员设岗定责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以村级民主议事、民主管理、“4211”工作法为主要内容的村级民主决策机制,以村级财务监督、村民理财小组和党务、村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以“一定三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以帮扶困难党员和老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激励关怀机制等。同时,要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5、基础工作。主导产业突出、产业结构合理,现代农业、“一村一品”特色经济发展卓有成效,农民人均纯收入稳步增长;环境卫生整治效果明显,主街道实现硬化、亮化、绿化、美化;社会治安良好,社会风气和谐,无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事故及县级以上非正常上访、群体上访事件发生;工作经费有保障,党组织活动经费、村办公经费每年不低于2万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达到面积适当、有牌子、有版面、有制度并上墙、有桌椅、有办公设施、有远程教育设施、有党旗党徽、有学习资料、有文件柜的标准;村“两委”工作档案完整规范,各种资料存放有序。

    (二)社区党组织

    1、组织设置。社区组织机构健全,有计划生育、司法、民调、共青团、妇联等各类组织。要延伸组织设置,在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网格建立党小组。

    2、服务功能。一要明确服务职责,能切实加强社区建设,创新社区管理,引领社区文化,维护社区稳定,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二要完善服务平台,建有功能齐全的社区办公场所、社区党员活动室,设有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一刻钟便民服务圈”,能满足办公议事、党员活动、便民服务等要求;三要规范服务项目,积极为社区居民提供办理相关证件和行政审批手续、方便日常生活、关爱弱势群体、调解矛盾纠纷等服务;四要搭建服务载体,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创建“服务型社区”、创建“和谐社区”、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居民文体等活动;五要健全服务机制,实行社区干部轮流值班和包片联户制度,定期走访和帮扶困难群众等。

    3、队伍建设。社区“两委”班子健全;建有能长期在基层工作的社区干部和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每年至少培养3名入党积极分子,每两年至少有1名发展对象;开展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定期对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骨干党员进行教育培训,“两委”主干培训时间不少3天,其他“两委”干部和骨干党员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开展无职党员实行设岗定责活动,组织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4、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以“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组织生活会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以民主议事、民主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民主决策机制,以党务、居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机制,以社区网格工作职责、要求、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等。同时,要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5、基础工作。社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社区居民能够认可;社区治安良好,社会风气和谐,无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事故及县级以上非正常上访、群体上访事件发生;工作经费有保障,每年不少于6万元;社区办公场所达到面积适当、有牌子、有版面、有制度并上墙、有桌椅、有办公设施、有党旗党徽、有学习资料、有文件柜的标准;社区“两委”工作档案完整规范,各种资料存放有序。

    (三)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

    1、组织设置。组织机构健全,有相关的组织、宣传、纪检、共青团、妇联等各类组织。

    2、服务功能。一要明确服务职责,能协助和监督本部门本单位完成各项业务工作,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思想、能力、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二要完善服务平台,建有党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活动室,设有便民服务窗口;三要规范服务项目,能及时了解、反映单位党员干部的意见和诉求,做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四要搭建服务载体,开展“五型五好五满意”和精神文明创建、“百局包百村”、“万名干部进农户”、“两代表一委员”密切联系群众、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等活动;五要健全服务机制,定期与党员干部交心谈心,机关党组织与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机关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帮扶困难群众等。

    3、队伍建设。党组织班子健全;干部队伍素质高,推进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效果明显;能扎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工作,保持党员队伍充满活力;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机关党员干部每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组织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

    4、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组织生活、党务公开、单位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要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5、基础工作。高质量完成上级部署安排的各项任务及单位日常工作任务;按机关单位干部总数1%-2%的标准配备有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机关单位党组织活动经费能保障工作需要;党组织活动场所和党员活动室达到面积适当、有牌子、有版面、有制度并上墙、有桌椅、有办公设施、有党旗党徽、有学习资料、有文件柜的标准;机关单位工作档案完整规范,各种资料存放有序。

    (四)国有企业党组织

    1、组织设置。组织机构健全,有工会、妇女组织、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2、服务功能。一要明确服务职责,能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的政治核心作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和影响力;二要完善服务平台,建有规模适当、功能完备的党员活动室、职工活动中心等;三要规范服务项目,听取职工诉求表达,开展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组织职工建言献策;四要搭建服务载体,开展“四好四强四优”创建、“百企帮百村”、文化体育等活动;五要健全服务机制,定期与党员和职工谈心谈话,党组织结对帮扶困难职工等。

    3、队伍建设。党组织班子健全;重点从生产经营一线优秀职工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中发展党员;每年对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实行一次轮训;强化党员管理,开展“双岗双号”(党员先锋岗、巾帼建功岗、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等形式多样的联创活动。

    4、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组织生活、参与企业决策管理、沟通恳谈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要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5、基础工作。企业经济效益和生产投入逐年增加,职工收入稳步提高;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无重大环保、安全事故、群体事件发生;配有专职工作人员,设有专门党建工作经费;党员活动室达到面积适当、有牌子、有版面、有制度并上墙、有桌椅、有办公设施、有党旗党徽、有学习资料、有文件柜的标准;党组织工作档案健全,资料存放有序。

    (五)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

    1、组织设置。组织机构健全,有工会、妇女组织、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2、服务功能。一要明确服务职责,能深入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合法经营,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二要完善服务平台,建有规模适当、功能完备的党员活动室、职工活动中心等;三要规范服务项目,积极为促进企业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党员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关爱困难职工等服务;四要搭建服务载体,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百企帮百村”、文化体育等活动;五要健全服务机制,定期与党员和职工谈心谈话,党组织结对帮扶困难职工等。

    3、队伍建设。党组织班子健全;积极推荐优秀职工入党、推荐优秀党员职工进入管理层;每年对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实行一次轮训;组织党员开展示范岗、责任区创建活动。

    4、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组织生活、参与企业决策管理、沟通恳谈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要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5、基础工作。企业经济效益和生产投入逐年增加,职工收入稳步提高;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无重大环保、安全事故、群体事件发生;配有专职工作人员,设有专门党建工作经费;党员活动室达到面积适当、有牌子、有版面、有制度并上墙、有桌椅、有办公设施、有党旗党徽、有学习资料、有文件柜的标准;党组织工作档案健全,资料存放有序。

    (六)社会组织党组织

    1、组织设置。组织机构健全,有工会、妇女组织、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2、服务功能。一要明确服务职责,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二要完善服务平台,建有规模适当、功能完备的党员活动室、职工活动中心等;三要规范服务项目,积极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党员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关爱困难职工等服务;四要搭建服务载体,开展“亮身份、做表率、树标杆”活动、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五要健全服务机制,定期与党员和职工谈心谈话,党组织结对帮扶困难职工等。

    3、队伍建设。党组织班子健全;积极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析、发展党员工作;每年对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实行一次轮训;组织党员开展服务承诺、示范岗创建活动。

    4、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组织生活、参与决策管理、沟通恳谈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要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5、基础工作。能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建设相互发展、相互促进;配有专职工作人员,设有专门工作经费;党员活动室达到面积适当、有牌子、有版面、有制度并上墙、有桌椅、有办公设施、有党旗党徽、有学习资料、有文件柜的标准;党组织工作档案健全,资料存放有序。

    二、整顿对象

    集中整顿工作在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中开展,重点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要准确把握、合理界定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农村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列为整顿对象:(1)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书记长期缺职、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的;(2)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在状态、严重影响班子整体战斗力的;(3)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4)组织制度形同虚设、不开展党组织活动的;(5)换届选举拉票贿选问题突出;(6)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严重;(7)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8)社会治安问题和信访矛盾纠纷集中;(9)无村级组织活动场所;(10)党组织服务意识差、服务能力弱、群众意见大。

    社区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列为整顿对象:(1)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书记长期缺职、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的;(2)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在状态、严重影响班子整体战斗力的;(3)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4)组织制度形同虚设、不开展党组织活动的;(5)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6)社会治安问题和信访矛盾纠纷集中;(7)无固定办公活动场所及便民服务设施;(8)党组织服务意识差、服务能力弱、群众意见大。

    机关党组织、事业单位党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等其他领域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列为整顿对象:(1)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书记长期缺职、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的;(2)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在状态、严重影响班子整体战斗力的;(3)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4)对党员疏于教育管理,组织制度形同虚设、不开展党组织活动的;(5)社会治安问题和信访矛盾纠纷集中;(6)无党员职工活动场所的;(7)有党员职工活动场所但不达标、不具备基本服务功能的;(8)党组织服务意识差、服务能力弱、群众意见大。

    三、方法步骤

    集中整顿工作从今年4月开始,到9月底基本结束。各基层党(工)委原则上按照以上时间统筹作出安排,做到时间服从任务、服从质量,不赶时间、不赶进度。

    (一)深入调查摸底,确定整顿对象。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暗访、民主测评、经济责任审计等多种方式,对照界定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情形,研究确定整顿对象。要根据2015年“创星晋位”中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结果,将二星及以下基层党组织直接列入整顿范围要充分听取纪检、政法、统战、信访、民政等部门意见,特别是被确定为整顿对象的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将整顿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坚决防止以好充次的现象发生。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比例,行政村、社区按10%左右,其他领域基层党组织按5%左右确定。

    (二)分析研究原因,建立整顿台账。对确定为整顿对象的基层党组织,要逐个进行分析研究,分门别类列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顿转化时限,并对照《软弱涣散党组织台账》分领域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要针对软弱涣散党组织存在的实际问题,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个研究制定具体整顿方案,明确挂点领导、责任人,细化措施、目标任务和整改时限。

    (三)围绕突出问题,开展整顿建设。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一要把健全班子、配强书记作为整顿建设的首要任务。对班子不健全的要抓紧配齐,对党组织书记空缺的要全部选配到位,不能胜任现职的要尽快调整。要严格标准,拓宽渠道,注重选拔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党员担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党组织班子配齐后,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帮助尽快熟悉情况、进入角色,切实负起责任,抓好各项工作。二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对党内组织生活不正常、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方法简单粗暴导致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群众意见大等问题,要采取措施重点解决。进一步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制度,规范“三会一课”、学习培训等党组织生活制度,健全党组织议事规则、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制度,完善服务承诺、首问负责等服务制度,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三要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帮扶力度。要选择基础薄弱、情况复杂、困难较多的基层党组织,作为重点帮扶对象,把更多人力、财力、物力投向基层,加强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于农村软弱涣散党组织,采取县级领导挂点、县直单位帮扶、镇(乡、区)派驻工作组等方式进行整顿;对于社区软弱涣散党组织,采取县级领导挂点、县直工委指导、城市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派驻工作组等方式进行整顿;对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软弱涣散党组织,采取县级领导挂点、县直工委指导、县直口党委负责等方式进行整顿;对于非公经济组织软弱涣散党组织,属县非公工委直接领导的,采取县级领导挂点、县非公工委指导等方式进行整顿;属煤化园党委直接领导的,采取县级领导挂点、县非公工委指导、县煤化园党委负责等方式进行整顿;对于社会组织软弱涣散党组织,采取县级领导挂点、主管部门负责等方式进行整顿。县直帮扶单位和派驻的工作组要深入所驻村(社区),和党员群众打成一片,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坚持上下联动,对符合政策、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收集汇总后向上级党组织汇报,集中交流,研究解决。要特别注重解决社区存在的经费偏少、场所偏小、社工偏老问题。在解决好突出问题的同时,重点帮助健全组织、配强班子,用好阵地、开展活动,理清思路、解决问题,尽快扭转软弱涣散局面,使后进赶先进,普遍实现晋位升级。

    四、组织领导

    各基层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此次集中专项整顿工作,各基层党(工)委是直接责任主体,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各基层党(工)委要把这次集中整顿工作同全年工作结合起来,同“创星晋位”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包联软弱涣散党组织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挂点县级领导要亲力亲为,到挂点村(社区、单位、企业)开展蹲点调研和检查指导,帮助抓好整顿工作;县直帮扶单位要抽调一名副职,成立帮扶工作队,驻村开展集中帮扶工作;镇(乡、区)、城市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要派驻由一名副职带队的工作组,定期驻村(社区)开展帮扶整顿工作。通过层层落实、层层努力,确保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县直帮扶单位工作队名单确定后,要于4月25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

    (二)坚持分类指导。要根据不同领域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特点,实行分类指导,确定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的重点整顿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发挥行业系统作用,合力推进整顿工作。要注重加强宣传引导,总结推广整顿工作的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加强督促检查。对于这次集中整顿工作,县委组织部将定期督查、随时抽查、跟踪问效。要把集中整顿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作为2015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进行严格考核。对在整顿中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县委组织部将采取“六条追责措施”(约谈、建档、反馈、问责、通报、函询),强力推动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集中整顿工作结束后,要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逐个验收,对于整顿后仍存在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组织专项整顿,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在全县予以通报。整个整顿工作完成后,要形成工作总结,于2015年9月20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

     

     

    中共新绛县委组织部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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